2025年舟山嵊泗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公开招聘护士3人公告
更新时间:2025-05-06
浙江中公教育温馨提醒您关注【2025年舟山嵊泗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公开招聘护士3人公告】,报名时间:2025年5月6日-5月14日17:00止。
因工作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嵊泗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嵊泗县卫生健康局同意,嵊泗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士。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嵊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全程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查询途径:嵊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事业单位考录;或登录(。
(四)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五)国(境)外学历获得者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国内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六)全日制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8月31日之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证书;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七)有工作经历者要求既往无重大工作失误或差错,无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医德医风等问题;
(九)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能报考。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十)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十一)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等相关资历时间的计算统一截止至2025年4月30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报名地点:嵊泗县人民医院行政楼4楼408室人力资源办(嵊泗县菜园镇沙河路215号)。联系电话、.
1.报名人员填写《2025年嵊泗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公开招聘护士报名表》(附件2)《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
3.非应届毕业生提供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交2025年5月6日之后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个人简历等相关材料原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
报名人员填写《2025年嵊泗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公开招聘护士报名表》(粘贴本人近照),并将报名所需材料(材料要求与现场报名携带材料相同,扫描成JPG格式图片)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名以嵊泗县人民医院护士招聘+姓名命名。
通过网上报名的人员,必须在考试前一天提交上述材料的原件到嵊泗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办408室(菜园镇沙河路215号行政楼4楼)进行资格审核。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本次考试包括笔试、技能考试和面试,考试均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数线分的,均不列入下一环节。笔试内容为护理学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技能考试以护理操作为主。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的30%、技能考试成绩的30%折合相加进行排名。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技能考试及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30%、技能考试成绩占30%、面试成球速体育Welcomep://www.hangyingair.com target=_blank>球速体育Welcome绩占4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笔试成绩仍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成绩还相同的,则进行加试。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标准按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嵊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招考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拟聘用对象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选择工作单位(县级医院或外岛乡镇分院)。
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2025年应届毕业生在2025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及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不再递补。
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察、公示、聘用等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